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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含哪些类型?

作者:河南厚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7 08:06:04

在这个知识经济时代,对自己的知识作品进行保护尤为重要,若作品未得到法律保护,则可能发生被他人侵犯且难以维权的情况。若要进行郑州版权登记,首先第一件事应了解有哪些版权登记平台可以申请对作品进行保护。版权登记平台有哪些?

1.国家版权局国家版权局是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它办理的全国版权登记工作,具体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办理。

2.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隶属于国家版权局,它负责全国的版权登记,是我国版权登记的机构。

3.地方版权局地方版权局也可以进行版权登记工作,只是它是为了服务地方而设立。但它不能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进行登记。

4.版权登记代理公司如,这类版权登记代理公司是为了服务有版权登记需求的人而存在的。如果一个企业或个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又不了解版权登记的办理流程,更不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这时若没有版权登记代理公司的帮助,是很难开展版权登记工作的。

版权登记代理公司的优点是,企业或个人只需在代理公司的指导下提交相关资料,缴纳费用后即可等待领取版权登记证书。全过程不用跟进、不用操心,更不耗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以上四个版权登记平台,都可以对自己作品申请版权登记以获得法律保护。无论选择在哪个版权登记平台进行登记,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企业或个人版权登记时只需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平台即可。

软件著作权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二、软件著作权有效期

1、计算机软件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终身至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单位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未发表的,《条例》不再保护。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作品的名称;(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三)转让价金;(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软件著作权转让的流程是很复杂的,毕竟牵扯到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处理上肯定是会严格复杂一点的,也是情有可原。

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比如未经版权人同意,擅自以发行、复制、出租、展览、广播、表演等形式利用版权人的作品或传播作品,或者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权费等。版权(即著作权)侵权是一般的民事案件,针对版权侵权调查取证同样要适用有关民事证据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但是,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此,下面就由为各位讲讲版权侵权有哪些证据形式?

一般而言,版权侵权需要调查的证据主要分为三类:确认权利归属的证据,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证明侵权损失的证据:

1、对侵犯版权的作品或产品的调查范围产品的生产地、流程、产量及仓库,作品的复制、出版地,复制、出版数量。产品及作品的销售流程及销售渠道。产品及作品的销售资料。主要侵权人的有关情况.

2、对侵犯版权行为的打击措施在版权侵权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个案的不同,通过行政、刑事并结合民事的途径,组织包括工商局、版权局、公安和媒体等各方面参加的打击活动。

或在调查掌握充分的证据后,向人民法院或版权局提起诉讼或调处;打击后的跟踪监测,防止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完成打击后的必要法律程序。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著作权遭侵权后,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要求赔偿。而这个损害赔偿制度到底有哪些依据呢?

一、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1、一种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指侵权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了著作权人的财产上的,或者非财产的损失,著作权人享有请求侵权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民事权利,侵权人有赔偿损失的民事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当侵权人侵害他人的著作权财产权或著作人身权,造成著作权人财产上的或非财产的损失,侵权人不履行赔偿义务,法律即强制侵权人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这种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就是侵害著作权的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一项关于著作权的民事法律制度民法规定,任何人因自己的行为使他人财产造成损失,都应当予以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制度包括著作权损害赔偿制度、著作权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以及不当得利损害赔偿制度等等。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即是一种具体的著作权民事法律制度,正确处理著作权损害赔偿案件,首先和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就是要掌握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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