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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影视作品版权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河南厚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24 08:33:22

网络著作权侵权详解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

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后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限的或者无限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从而在立法上明确了这一权利;

第二层是指网上数字作品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如复制权,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等权利。网络侵权是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

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使用的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其二,使用行为违法。现实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呈现极为复杂的形态,既包括直接侵权行为,也包括帮助、促成、唆使他人侵权的行为、或使他人直接侵权的后果得以延伸或扩大的间接侵权行为。

根据传统版权侵权的概念再结合网络自身的属性,不妨对网络上版权侵权的概念做如下的界定,即网络上的版权侵权是指未经版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擅自上载下载在网络之间转载或在网络上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由版权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任何专由版权人享有的权利若是经过版权人许可或者他的行使属于法律规定以外的情况,则不属于版权侵权。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中所称的“作品”是指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具体包括:

(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的主体:

(一)著作权权利人,包括作品的作者以及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著作权继受者,是指通过赠与、继承、遗赠等继受方式取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另外,计算机软件是合作开发的,著作权的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公民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由于著作权主体和客体的类型不同,著作权人各项权利的保护期限也不尽相同,具体保护期限如下:

(一)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二)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四)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如何判断特殊作品的版权归属?如何判断特殊作品的版权归属?著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是作者对自己作品的权利。中国公民和法人的所有作品无论发表与否均享受著作权的优惠。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只属于创作者自己,享受著作权?如果没有,什么作品属于乱序?

一、版权特殊作品的所有权合作作品的所有权合作作品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创作的作品,其中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分享。那些不参与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著者。如果合作作品可以单独使用,作者可以对自己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但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全部著作权权利。

二,特殊作品的版权归属。汇编作品的归属是指若干作品、作品片断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的汇编,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体现了独创性。装配工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的著作权部分。

三.特殊工程中版权的所有权委托工程中著作权的所有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四.版权特殊作品的所有权工作作品的所有权工作作品是指普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一般来说,作者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它。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方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特殊情况下,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持下,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志创作的著作权作品,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由单位充分享有。

五、特殊作品版权的所有权音像作品著作权的所有权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由制作人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师、歌词和作曲家等作家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根据与制作人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如电影作品中的剧本和音乐,以及通过类似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有权独立行使其著作权权利。

6.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计算机软件软件版权的特殊作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版权申请与河南省版权登记有什么区别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我国版权登记是采取自愿登记的方式,而版权是属于自动取得的,所以版权申请和版权登记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相关法律规定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第四条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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