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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哪些情形属于著作权法定许可呢?

作者:河南厚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4-09 08:36:30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是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对未经他人许可而有偿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依法不认定为侵权的法律制度,但事后必须支付法定的报酬。具体哪些情形属于著作权法定许可呢?跟随郑州著作权登记来了解一下。

著作权法定许可情形

(一)教科书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我国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包括教科书的法定许可、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播放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但应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三)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四)播放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我国《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申请登记版权,可以保护作品,也可以保护著作权人的相关权益,还可以保护商标。在申请版权登记前,有5个版权登记须知问题,需要做了解。

◆版权登记须知一:哪些作品类型不予进行版权登记?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版权登记须知二:未成年人的原创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作者的条件是通过大脑思维活动来创作作品,与年龄没有关系。依据著作权法,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文学、艺术以及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未成年人的原创作品也享有著作权。

◆版权登记须知三:作品登记机关会是否会撤销版权登记?若发生以下四种情况,则版权登记可被作品登记机关撤销其登记:1.登记后发现有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况的;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版权登记须知四:版权登记流程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3.通知缴费4.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6.审查7.制作发放登记证书8.公告

◆版权登记须知五:是否可以只登记版权,但不注册商标?不可以。商标用于商品上,只有注册后才能享有商标专有权,未注册商标无法通过国家商标局得到保护。但若只登记版权,不注册商标,也能被别人抢注成为商标。

什么是商标版权化

“商标版权化”是指商标纠纷中权利人在主张商标权的同时还主张商标标识构成版权意义上的作品,从而使自己的商标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也就是说,申请注册商标的同时,还需要对其版权进行申请。同时申请版权和商标有什么好处?

1.拥有版权在先权《商标法》中明文规定:著作权享有在先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属于对他人在先权利的侵犯。

2.非商标性使用也可进行维权如果仅仅是注册商标的话,一旦涉及图形或者LOGO被用以建立标志与自己特定商品之间关联的话,仅用商标法是没办法解决的。

3.在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版权保护,版权下证书快如果在商标流程中驳回了,可以用作证据材料使用,让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4.“商标版权化”会保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三”规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标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积或垄断本可被其他经营者有效利用的商标资源。但是,在“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模式下,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使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其享有的著作权而禁止他人继续利用。

著作权转让后,署名权归属如何判断?

署名权作为著作权利中的一种,当著作权转让后该归属于谁呢?有人会想,既然转让了那署名权也跟着转让,属于转让后的权利人呗。真的这么简单吗?赶紧来看下。

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权是最能体现作者身份的权利,在现实中,非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情形大量存在,有的作者因故被迫或基于获得某种利益主动要求或同意他人在其作品上署名,实际上等于著名权的商业性的转让,而且这种行为常常是双方私下的交易行为。

另一方面,这种经作者同意的他人在其作品上署名的行为,又可以视为作者行使署假名的权利,这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说法律赋予作者署假名的权利,就为现实生活中署名权转让的行为提供了貌似合法的外衣。立法可以规定署名权的转让适用的条件:比如,署名权的转让必须是作品发表之前,已发表的作品署名权不得再次转让等等。

因此,作品转让后的署名权归属取决于是否在作品发表前进行了转让,如果署名权的转让在发表作品之前,那么作品转让后的署名权归属被转让人,如果署名权的转让在发表作品之后,那么作品转让后的署名权仍然归属于转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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