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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地域范围是什么呢?

作者:河南厚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28 08:29:54

现在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电视剧,在网上看到的小说,在图书馆里见到的各种书籍,听到的歌,他们都是有着著作权,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著作权保护地域范围是什么呢?跟随郑州著作权登记来了解一下。

一、著作权保护地域范围划分《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著作权的内容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一)人身权(亦称精神权利):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包括:(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作者有权发表或不发表其作品,在不同场合发表;(2)署名权,以在其作品上署真名、假名,或不署名,或以后署名;(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比如授权出版社的编辑修改;(4)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他人不得分割、断章取义、歪曲、篡改;

(二)财产权(经济权利):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经济效益:复制、翻译、改编、表演、广播、展览、拍制电影、电视或录音等;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数字化或非数字化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中的程序本身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通过演员的声音、表情、动作在现场直接公开再现作品,以及通过放映机、录音机、录像机等技术设备间接公开再现作品或者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首次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改变原作品的表现形式,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原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常见问题

编者按:作品著作权登记是著作权 人主动寻求法律保护的第一步,有利于以司法方式、行政方式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保护。作品被准予登记后,将颁发作品自愿登记证书,该证书是证明作品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据,可在需要证明谁是著作权持有人时出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品自愿登记业务由北京版权保护中心承担。所谓自愿?即不强制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但鼓励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日前,《中国知识产权报》收到读者来信,信中表示希望了解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情况,下面就几个常见问题予以解答。

问题一:哪些作品可以进行著作权自愿登记? 自愿登记业务中的作品?指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作品,但不包括计算机软件。问题二:可以进行登记的主体有哪些? 可以进行作品自愿登记的主体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个人以及北京地区的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外资与三资企业除外)。

问题三:进行登记需经过哪些程序?作者本人或单位受托者将相关材料送至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并填写登记表与保证书。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应当在受理作品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准予登记的将颁发作品登记证;不予登记的,将向著作权人说明理由。

问题四:办理登记需提供哪些相关材料?个人办理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影视作品填写影视作品登记表,音像制品填写音像制品登记表。2、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需要作者签字。3、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4、权利保证书。5、作品原件与复制件,复印件需要作者签字。6、作品说明:简述作品内容、创作过程、版权归属及发表情况等。7、非职务作品证明。

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办理登记需提供如下材料: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影视作品填写影视作品登记表,音像制品填写音像制品登记表。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单位需提交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作品自愿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4、作品说明:简述作品内容、创作过程、版权归属及发表情况等。5、委托书。6、受托人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7、作者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8、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或协议的原件与复印件。9、作品原件与复制件。10、权利保证书。

签名签名-正文署名是指在书信、文件、手稿上署名,白也是指在发表时写上作者的名字。

1.签名不仅是作者的权利,也是作者的责任。作者的名字被刻在他自己的文章、翻译、艺术作品和音像出版物上。就印刷出版物而言,它指的是印在书封面、内封面或3页以上的作者姓名,以及文章、图片和其他主题。

2.签名的方式,无论是个人的、有用的还是集体的,都是作者或编者对读者负责的表达。例如鲁迅、茅盾、巴金,甚至因为他们的笔名的普及。扩展数据:1.署名权的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署名权的客体有两种:“作品理论”和“个人利益理论”。

2.署名权的各种具体应用的总和构成了署名权的内容。厘清署名权的内容,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和保护署名权。

3.禁止假冒仅保护未经授权而签名的作者的权利。考虑到这种行为涉及作品,由著作权法律禁止并承担相应责任更为合适。

4.我国《著作权法》第10(2)条将署名权解释为“表明作者身份并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这也是将署名权等同于作者身份权的立法例。签名是什么意思在信件、文件和手稿上签名。这也意味着出版时要在上面写上作者的名字。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那么,著作权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呢?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现为:

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

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

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

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出版者对其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或版式设计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制度,著作权是一种包含若干特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混合权利,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往往涉及其中的人身权。例如,作者将他的作品首次交出版社出版时,不仅是在行使出版权,往往也是行使发表权。

著作权也是一种内容不断发展的权利。在世界各国,著作权包含的内容并不是永远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和使用作品的新技术的不断产生,也在得到不断的发展和补充。总之,作者享有著作权不会影响作品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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