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版权登记的作品主要有哪些?
河南省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那么,河南省版权登记的作品主要有哪些?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7.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纯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体形象的图片。
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网络文学概念伴随互联网的发展高速成长,全民小说的时代让每个人都拥有了成为小说作家的机会。大家以网络为载体,发表自己构想的故事,在传播方面拥有了优势,但快速传播的环境中,小说版权的保护就更为重要了。
目前,小说版权登记可以在国家、各省版权局和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而软件版权登记只能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网络文学版权来源于资质版权,小说版权属于文字作品著作权的范畴,网络文学和纸质图书相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外,还有基于网络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规章制度保驾护航。
小说版权登记是按照文字/口述项目类别进行服务,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收费标准,100字以下100元,101-5000字150元,5001-10000字200元,1万以上30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小说版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作者携带材料到所属地区的版权登记中心进行登记,也可以委托版权代理机构申请版权登记,办理周期在1个月左右。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将来出现版权纠纷时的证明材料。
想要在商业中安全使用字体版权,这些坑要避开!
在商业活动中,字体版权问题受到的关注越来越多。常常看到因为字体侵权被起诉赔偿,甚至有因商业字体侵权赔偿使得公司都倒闭的夸张新闻。所以在字体使用中还是得多多注意。小编整理了一些注意事项。
1、注意字体的免费授权对象比如网上很多字体仅仅是对个人用户使用免费授权,但是针对商业使用则大多需要付费购买,对于这类字体一定要在使用前查看清楚授权协议。
2、注意免费的授权声明一些字体虽然允许商业使用授权免费,但是在商业上使用时仍然需要获得版权方的授权。比如方正字体中的方正仿宋,在方正字体官网中明确不收费,但是用户在商用时必须获得方正公司的书面授权(只是不需要缴纳授权费而已),否则仍需面临侵权的风险。
3、注意免费授权范围很多字体的免费是有限范围内的免费,比如前面介绍的微软雅黑,在Windows系统中可以免费使用和展示,但是超出Windows范围内的使用(如在APP中内置)都是侵权的。
4、注意开源和免费的区别默认情况下,开源的字体是可以免费使用的,但是根据一些遵循GPL协议的字体版权说明,制作者要求用户使用该字体的作品也必须开源。如果你将这些字体应用在一些无法(或者不想)开源的商业作品上,那么就违反字体使用协议,这种情况也会面临侵权的风险。
个人著作权利保护期限
一、个人著作权利保护期限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四)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二、什么是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
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或者说是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
三、著作人身权的权利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最新文章
- 新密影视作品版权办理过程详解[ 2024-12-22 ]
- 荥阳影视版权登记查询指南[ 2024-12-21 ]
- 管城区文字作品著作权代理机构选择指南[ 2024-12-20 ]
- 巩义音乐版权查询指南[ 2024-12-19 ]
- 新郑软件著作权有哪些形式?[ 2024-12-18 ]
- 登封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分析与建议[ 2024-11-17 ]